2024年10月浙江自考《中国税制》串讲资料(5)
第八章 财产税制
一。概述:
(一)定义:是对纳税人所有的财产课税的总称。
(二)种类及其区别
1.按征税范围的宽窄分:一般财产税和个别财产税
一般财产税:是对纳税人所有的一切财产的综合征税。
个别财产税:是对个人所有的土地,房屋,资本或其他财产的分别征税。
2.按征税时财产所处的运动状态分(所有权运动状态)
动态财产税:是对财产的转移、变动进行的一次性征税。如遗产税,继承税。
静态财产税:是对财产占有者的财产定期征税,不论其财产的来源和未来的变化。如房产税。
(三)财产税的作用
1.可为地方财政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。
2.可以调节社会成员的财产收入水平,鼓励财产继承人积极劳动,自食其力,防止腐化,避免私人财产的过分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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