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。流转税制的概述
(一)定义: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,其中流转额包括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(服务)流转额。
(二)我国现行流转税制包括的税种:增值税,营业税,消费税,关税。
(三)流转税要素的设计原则和方法
1.征税范围的选择(有两种)一般营业税:即把全部商品额都列入征税范围。如营业税。一般产品税:即只对特定商品的交易额征税。如消费税(我国)。
2.征税环节的选择道道征税:增值税(我国)每一个流转环节都征税。单阶化征税:
3.计税依据的选择从价定率:最基本形式从量定额
二。增值税
(一)定义:是以法定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。
(二)特点:只对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征税,即只对流转额的一部分征税。它主要包括工资,利息,利润,租金和其他属于增值性的费用。
(三)产生的原因:“是为了解决按全值道道征税而出现的重复征税的问题”
(四)各国增值税制度的异同比较
1.实施范围不同。局部实行:即只在局部的流转环节实行全面实行:即在所有的流转环节实行
2.对固定资产处理方式不同:
(1)消费型增值税:课税对象只限于消费资料。
特点:①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一次性全扣 ②税基:消费型最小,生产型最大 ③西方国家常用。(2)收入型增值税:课税对象相当于国民收入。特点:对购入固定资产只扣除折旧部分的已纳税款。
(3)生产型增值税:课税对象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。
特点: 不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已纳税款。我国现行增值税为生产型增值税。
3.税率运用多少不同
(1)单一税率
(2)差别税率(我国有的)基本税率17% 高税率(奢侈品) 低税率(必须品,小规模纳税人) 零税率(出口商品)
4.征税方法不同
(1)直接计算法:计算增值额 加法:增值额=工资+利润+税金+租金+其他属于增值项目的数额。减法:增值额=本期销售额-规定扣除的非增值额。计算增值税:增值税=增值额×税率
(2)间接计算法(扣税法)(我国/绝大多数国家)应纳税额=销售额×增值税率-本期购进中已纳税额
(五)作用/优点
1.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合理化
:(1)具有道道征税的普遍性,又具有按增值额征税的合理性。从而有利于专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。
(2)适应各种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2.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从来,保护国内产品的生产
(1)实行出口退税,有利于出口的发展。
(2)实行进口增值税,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内产品的生产
3.有利于国家普遍,稳定,及时地取得财政收入。
(1)普遍: 因为增值税实行道道征收
(2)及时: 即随销售额的实现而征收
(3)稳定:
①其征税对象为增值额,它不受经济结构变动的影响。
②采用专用发票,从制度上有效地控制了税源。
(六)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征收制度1.征税范围: P103 除农业生产环节和不动产外,对所有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都征收增值税,并对工业性及非工业性的加工,修理修配也征收增值税。即只对工商业和修理修配业征税。
2.纳税人: P104 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,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。
3.税率:
(1)税率规定1)设三档税率①基本税率17%
②低税率13% 限必需品,宣传文教用品,支农产品,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。
③零税率只对报关出口的货物。2)特殊规定: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6%,其中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4%具体要求是小规模纳税人指生产企业销售额<100万/年,商业企业销售额<180万/年。小规模纳税人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,不享受税款抵扣,按规定税率计算税额。
(2)设计原则: P10①基本保持原税负
②税率尽量简便化
③税率差距小
④税率适用范围按货物品种划定
⑤适用低税率货物少
⑥零税率的运用4.计税办法-扣税法(间接计算法)
(1)定义:是以企业销售商品全值的应征税金额送去法定扣除项目的已纳税金,作为企业销售商品应纳增值税金。即: 应纳增值税额=当期销项税额-当期进项税额 其中:当期销项乘客=不含增值税销售额×税率。其中:不含增值税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÷(1+税率)
(2)决定因素(影响因素): 销项税额,进项税额(3)销项税额的具体确定
①销项税额: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,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,它包括收取的一切价外费用,但不包括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。
②销售额确定的特殊规定:即当销价不合理时 A按同期同类物品的价格确定 B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: 计税价格=成本×(1+成本利润率)+消费税税额=成本+利润+消费税税额③起征点的规定A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 月销售额600~2000元B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 月销售额 200~800元C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 每次(日)营业收入额 50~80元
(4)进项税额的确定
①发票上注明的税额
②进口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
③免税农产品扣除税额=买价×10%(视为进项税额)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:
1)购进的固定资产
2)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的。
3)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。
4)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
5)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
6)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
7)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
8)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,产成品所用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
(5)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确定原则: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分别规定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或18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。还必须辅之以定性标准,即由税务机关来审定纳税人会计核算是否健全。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比较:相同:
①计税依据相同
②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相一致不同:
①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
②不享受税款抵扣权
③实行简易征收方法,按征收率计算税额
(6)减免税项目
(7)征收管理
(8)进口货物的计税办法计税价格=到岸价格+进口关税+消费税 进口关税=到岸价格×适用税率应纳税额=计税价格×税率
(七)增值税的计算实例(辅导书P108,吉林大学出版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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